雷桥位于江阳区,年代为清。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函〔2010〕259号)。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以桥体边界为基线,向西北延伸25米为界,向东南延伸26米为界,向东北延伸至石拱桥,向西南延伸约300米至竹林。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西北再向外延伸10米至火车村村公路,东南再向外延伸5米至红光4社22号民居,东北延伸至公路桥,西南延伸约300米至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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