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怀海禅师从马祖道一受业,后居奉新百丈寺,传授禅宗寺院共守的规则《丛林清规》,叫做禅门规式,世称《百丈清规》,为禅宗寺院的僧职制度、仪式等作出规定。
设置十务,分司各事;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百丈清规》至宋初就已失传。以后各寺都有各自的清规,内容不尽相同。到1338年,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撰成《敕修百丈清规》,即今传的《百丈清规》,八卷。全书共九章:一祝、二报恩、三报本、四尊祖、五主持、六两序、七大众、八书腊、九法器。各章对寺院僧团的上下组织体制、宗教活动、日常生活等有较详细的规定。
《百丈清规》的意义在于,一是确定了禅林的共修体制和共修规范,二是解决了僧团共修所必须解决的经济问题。
如今,寺后柳书“天下清规”石刻,新上了红漆,周围安装了不锈钢管做成的栏杆,旁有潺潺清泉流过,滋润着这方庄严肃穆的佛门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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