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家画像石墓位于柳家村西北约0.5公里左右的山坡下,1983年,与北园三号墓等56处文物遗址一起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堆中心为基点,半径1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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