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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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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山城为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

塔山山城址位于沈阳苏家屯区陈相屯以东的塔山上,高据山顶,南临北沙河,形势相当险要。山城四周城墙用土沿山脊筑成,周长约1000余米,东低西高,呈簸箕形。城东南设有城门,现为一豁口,也是城内涧水外泄的出口。历经千余年,土筑城壁遗迹至今尚存,保存较好的一段为东南角,残存高1米、基础宽约3米,由山城的最下面到城的最高处约50米。城址内到处可见红褐色和灰色绳纹、布纹砖瓦及莲纹瓦当,是典型的高句丽遗物。

明代曾在城内建安宁寺,久已不存。现仅留下明万历、清乾隆年间及民国十八年的3块石碑。城址后山顶上原有六角七层砖塔一座,早年已倒毁,故此才有塔山之名。

《新唐书》卷四十三载:“自都护府(令辽阳)东北经古盖牟、新城……至渤海王都。”塔山山城正置于辽阳与抚顺高尔山新城之间。公元645年(唐贞观十九年),唐太宗征辽东,四月李世勣攻破盖牟城。“六月已亥,以盖牟城为盖州”,(《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668年唐灭高句丽后,于670年正月,列辽东地为州县,才再置盖牟州。据历史和考古学家考察论定,塔山山城就是高句丽占有辽东时的盖牟城。也是唐代李世勣、霹仁贵征高句丽后所设置的盖牟州,为安东都护府所辖42州之一。

塔山山城对开展地方民族史的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1985年2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该城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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