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大队部旧址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大王岭村民小组,是一座泥砖民房。1940年9月,中共前线东江特别委员会召开部队干部会议,决定把东江地区的人民抗日武装整编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在惠(阳)东(莞)宝(安)地区建立抗日根据地,开展敌后游击战争,领导中心设在东莞。同年10月,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开辟大岭山抗日根据地,在此设立大队部,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领导机关也设在此。该旧址曾于2005年维修,坐西北向东南,宽10.70米,长11米,占地面积约137平方米;硬山搁檩结构,墙体采用当地传统的“金包银”砌法。该旧址对于研究广东人民抗日革命斗争史具有重要价值。
大队部遗址作为大岭山抗日根据地遗址的一部分,2006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4月被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东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岭村:大岭村位于大岭山镇西南面,距镇中心区3公里,总面积7平方公里,辖下“下油古岭”、“上油古岭”、“瓮窑”、“大王岭”4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9860人,其中户籍人口2363人。2010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69849万元,村组两级可支配收入522万元,村民人均收入12913元。近年来,大岭村先后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村”、“省一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大岭村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