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灵寨遗址位于灵山乡灵山社区居委会,据县志记载,明朝中期在巴灵寨建药王庙,后历代屡建,逐步拥有大佛殿、观音庙、二郎庙、齐天大圣庙等9座庙宇,后毁于清末,巴灵寨呈东西走向,东西长227米,南北宽30米,占地面积6810平方米,现存东门、南门、北门及部分寨墙,西门损毁。寨门、寨墙均用条石砌成。东门为平顶,门高2.3米,宽1米;南门为拱形顶,高3.3米,宽1.6米,南门右侧寨墙高7米,长2米;北门为
拱形顶,高3米,宽1.5米,北门左寨墙高6米,长3米,刻有“清咸丰口口年”年款。门前10米左侧石崖上有清咸丰年间房山县知县吴道凝题写的“巴灵台”三字,字高1.8米,宽1.07米。整个寨址大部被森林覆盖。此寨址对于研究当地历史,宗教文化具有一定文物价值。
保护范围:寨墙外延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至山脚环山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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