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将坛遗址
时代:西汉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中段
保护范围:东至检察院路,南至风景路,北至将坛路,西至建国村委会办公楼东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同A区,西至康复医院以西的七层点式楼东墙,北至区武装部。
2008年,拜将坛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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