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北城门
年代:清
2012年,海棠北城门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海棠北城门
保护范围:东至城墙外延1米,西至城墙外11米,南至南侧城门基石外10米,北至北侧城门基石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外延5米,向西、南、北外延15米。
2.城西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向东、西、北外延10米,向南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东、西、北外延15米,向南外延10米。
3.城墙
保护范围:南段城墙两侧向南外延1米,向北外延3米;北段城墙两侧向南、北各外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段城墙保护范围向南外延2米,向北外延5米;北段城墙保护范围外延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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