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柳公社矾矿冶炼遗址建于1958年,占地1560平方米。由矾窑,矾灶,增温池,沉淀池等部分组成。烟囱呈梭形,高17.5米,底部直径4.3米,为青砖砌造。向西100米处原一处熬炼矾的灶,灶烟囱为方形(已倒塌),烟囱东侧有灶台,可放3只大铁锅,西侧有2个毗连的方形增温池(已被土埋),南侧有2排、每排11个、共22个圆形沉淀池,池为麻石围砌而成。矾矿冶炼遗址,给人们展示的是从开采矾矿到手工烧制成矾矿的全过程。
该遗址是特殊时代的产物,是一处重要的工业文化遗产,是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增种类,为研究当地的工业发展史提供了实物依据,对研究特定时期的工业文明有一定价值。
保护范围:以窑炉为中心,东、西各20米,南60米,北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东、南、西、北各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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