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花园小洋房位于胜利路自治区教育厅院内,建造于1940年前后,总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是由原苏联人设计的具有俄式风格的住宅类建筑。据传小洋房所在地盘最初为俄籍塔塔尔族人胡赛因所有,后被盛世才没收,在该地修建了这幢小洋房,盛世才离开后该地归还原主。1961年,自治区教育厅买下此房,作为办公室使用。现为南花园物业公司办公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