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沈河区朝阳街长安寺巷6号,是沈阳最古老的建筑群,相传建于唐朝,故民间有:“先有长安寺,后有沈阳城”的说法。1988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长安寺占地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长安寺始建于何年,已不可考,从寺内碑刻记载曾重修于明永乐七年(1409),尔后天顺二年(1458)、成化二十三年(1487)直至清代曾多次修缮。历史上长安寺的香火曾有过兴旺之时,但到清代晚期已渐颓败,终至断绝,庙宇也渐损没。清道光二十一年(1842),由钱行、借贷行等商号捐资重修长安寺,并辟为金融交易场所。
长安寺坐北朝南,三进四合院。自南向北在中轴线上依次建有山门、天王殿、戏台、拜殿、大殿和后殿等建筑。中轴线两侧对称排列着配房、钟鼓楼,歇山式,建在砖筑高台之上。天王殿,三楹,硬山式。戏台,与天王殿紧密相连,一楹,卷棚歇山式。拜殿亦卷棚歇山式,三楹敞厅。左右两侧是配殿,各五楹,前面出檐。拜殿与配殿,配殿与戏台,以抄手回廊衔接。大殿三楹,歇山式,与拜殿共同建在50厘米高的台基之上。大殿是长安寺的主体建筑,体量最大,形制也最宏伟。后殿在寺院的最北端,三楹,歇山式。寺内建筑的木构件,如梁、柱、枋、额、檩、椽、飞子和斗栱等皆油饰彩画,沥粉贴金,金碧辉煌。寺内现存明清碑刻六甬,其中以明成化二十三年重修长安禅寺碑为最早,也最重要。碑文记载了沈阳中卫指挥曹辅和曹铭的衔名,据考,二人皆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上世族祖,是研究曹雪芹家世出身的重要史料。
1985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将长安寺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拨款重修。1988年列为辽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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