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戒碑:看起来年代久远,似乎在向人们诉说沧桑历尽,也不见紫气东来。然而事实上,这块碑为民国十六年(1927年),蓬溪县长刘治国立,铜梁县长吴载易书。碑文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对人们的行为、道德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忿激莫兴讼”告诫人们不要诉讼,凡事以忍为高。但我国法制法律正在逐渐健全,我们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它也从另一个方面表达中国人民渴望光明社会,爱好人类和平的美好愿望。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网站合作 |
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您有介绍家乡风光的文字、图片,欢迎与我们联系 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Email:bytravel666*163.com(*改为@) 晋ICP备202301601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