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城镇地处襄汾县城西南16公里处,唐初为尉迟公的封地鄂公堡,唐贞观七年县城由古城迁于此,名为太平县,由于历朝的建设,使汾城留下了大批的古建筑,被誉为山西省十大古建群之一,总面积大约为二万平方米,(以鼓楼为中心依次由北向南排列为城隍庙、文庙、明伦庙、鼓楼、学前砖塔、县衙大堂、关帝庙、社稷庙、洪济桥、城墙等)。城隍庙:明烘武二年,建筑面积4千平方米,由影壁、石旗杆、二牌坊、山门、过亭舞台、献亭、大殿、钟鼓楼二楼及西庑组成,屋面琉璃构件保存完整。正脊与垂脊鱼龙变化,花鸟怪兽,仙人彩马,五颜六色,光彩夺目,不失为明代琉璃佳作,一九六一年被公布为县保单位。文庙:建筑面积为6千平方米,始建于唐,元代至元六年重建,明清修复,它主要建筑有影壁、棂星门、泮池、大成门、名宦祠与乡贤祠,东西两庑,月台、大成殿、藏经楼、崇圣祠组成,一九六一年公布为县保单位。明伦庙:创建于元代,面积283平方米,现做碑林使用,内收藏几十通石碑,其中有我省保存最完整的北魏正光二年(512)的造像碑,以及北齐隋唐造像碑碣和书法碑碣等。城隍庙与文庙前后相倚,仅以一条街道隔开,但又被横街竖立的两回事座木牌坊连在一起,城隍庙的石制旗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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