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近高官厅(飞还堂)位于登龙乡清江村清江自然村。为明代侍郎萧近高辞荣养老在家乡修建的府邸。座北向南,砖木结构,抬梁式构造, 二进一井, 一厅两室, 壁板都保持了原样的竹编造,前带院落。砖墙为两眠一斗,三合土作粘料,砖为32×15×6厘米规格。约建于明朝万历末年至天启年间,整个建筑基本保留了初建原貌,较好地反映了明代庐陵民居建筑风格。……[详细] |
阳陂头石拱桥位于官田乡田南村阳陂头自然村。单拱石桥,南北走向,麻石质。所有材料均按设计规格先行雕凿,然后用糯米桨伴石灰砖成。桥全长24米,单拱跨度13米,高7米,宽3.45米。整座桥设计合理,如彩虹卧于溪上,弧度优美。单拱跨度、建筑形态及工艺,在全县罕见。建筑年代为19世纪中期。……[详细] |
桐坪大栗王家世进士第牌坊位于桐坪镇大栗村王家自然村。为木构功名牌坊,建于明朝成化五年(1649),清雍正十年(1732)修葺。座北向南,麻石基座。2根木柏质主梁撑起主体,柱的南北各立一斜柱固定。上为木质斗拱组成燕巢式顶,斗拱以下二横梁间悬挂“恩荣”牌匾,下嵌木质牌额,上镌“世进士第”楷书阳文。顶饰中间为菩萨,两边为鲤鱼,均石刻,今不存。……[详细] |
赤陂科第世家牌坊位于安塘乡赤陂村赤陂自然村。属于功名坊,坐南朝北,木构造燕子巢结构,清朝中前期建筑。斗拱重檐,下挂木牌额,镌“科第世家”阴文。三横六纵共18根木柱;撑起整座建筑。18根木柱有6根为柏木;下有6只柱础,祁阳石质,雕刻精美。……[详细] |
曾山故居位于永和镇锦源村锦源自然村。20世纪20年代末正房被当局烧毁。现存建筑包括烧毁的正房遗址、1949年前建的二层砖木结构楼房、1958年建的现代砖木结构二层楼房、一边舍屋以及围成的一个院落,总占地面积1323.25平方米。房屋外墙均青扁砖山石结构,-头墙,内部结构简朴。故居有曾山卧室陈列和曾山革命工作图片展览。……[详细] |
官田石溪联科牌坊位于官田乡英村田溪自然村。20世纪20年代末正房被当局烧毁。现存建筑包括烧毁的正房遗址、1949年前建的二层砖木结构楼房、1958年建的现代砖木结构二层楼房、一边舍屋以及围民国至现代成的一个院落,总占地面积1323.25平方米。房屋外墙均青扁砖山石结构,-头墙,内部结构简朴。故居有曾山卧室陈列和曾山革命工作图片展览。属于功名坊,坐南朝北,木构造燕子巢结构,清朝中前期建筑。斗拱重檐,……[详细] |
清都观位江西省吉安县永和乡桐木桥村。创建于南唐年间(937—975),砖木结构,占地面积411.68平方米。北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春,清都观三字为66岁的苏东坡北返游永和时手书。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清乾隆十七年(1752),光绪十年(1884)曾3次整修。有碑记,1985年3月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
本觉寺塔位江西省吉安县永和乡窑岭曾家南西端,唐开元年间建,塔高36米,砖木结构,八面九层,第一至第五层中空,有螺旋台阶拾级而上。1984年省拨款整修,塔顶发现铜钱、佛像,佐证建塔年代无误。1957年7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收入《中国名胜辞典》。传说,本觉寺塔是一座“飞来塔”,很久以前从西昌飞抵。古时庐陵县治设今泰和县西昌。本觉寺塔原是西昌的一座宝塔。后因县治迁今吉安,西昌日……[详细] |
湘赣省军区独立三团驻地旧址位于安福县泰山乡文家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七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安福县甘洛乡南阜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光荣烈士祠位于安福县金田乡园背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安福渠滚水坝位于安福县严田镇横屋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张强生故居位于安福县严田镇江口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李发姑故居位于安福县洋溪镇塘里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
王造时故居位于安福县平都镇江南村。2011年3月,被公布为安福县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府字[2011]29号)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四周各1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四周延伸各10米。……[详细] |